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泉州市本级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5〕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b体育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并于2025年6月9日至6月17日向县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等42家单位征求意见;在部门反馈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7月28日至8月7日通过b体育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8月7日,共收到6条反馈意见,均全部采纳(具体采纳情况如下表)。县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林业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重点办、陶管会、国资办、工商联、城建集团、文旅集团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其他征求意见单位未反馈意见或反馈无异议。
b体育审计局
2025年8月8日
《b体育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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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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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第二条第五款“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时,可以根据相应审计事项提请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派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组,……”;建议修改为“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时,可以根据相应审计事项提请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执法、水利等部门或县内建设项目专家库抽调派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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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第三条第四款“概算调整和项目变更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建议修改为“概算调整和项目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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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第三条第七款“工程造价情况,包括合同计价条款、结算办理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计量、计价法律法规等”;建议修改为“工程造价情况,包括招标及合同计价条款、结算办理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计量、计价法律法规等”。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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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第四条第三款第六项“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建议修改为“因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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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第四条建议增加“1.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对设计方案及工程变更事项未尽到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导致项目造价严重失控的;2.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及后续工程变更事项未做到经济合理性分析,因主观错误导致项目造价严重失控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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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
第三条第十二款“农民工工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是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企业是否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包括代建单位,下同)是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是否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议修改为“农民工工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施工企业是否实行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人工费(工资款)与企业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施工企业是否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包括代建单位,下同)是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是否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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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